产品名称
个人结汇
产品说明
个人结汇是指我行向个人客户提供的、按照银行提供的即时牌价将客户的外币兑换为人民币的业务。
产品特点
1、结汇币种丰富
目前柜台可提供多达32种货币兑换,包括美元、英镑、欧元、港币、新加坡元、日元、加拿大元、澳大利亚元、瑞士法郎、瑞典克朗、丹麦克朗、挪威克朗、澳门元、新台币、新西兰元、菲律宾比索、泰国铢、韩元、俄罗斯卢布、印尼卢比、印度卢比、巴西里亚尔、哈萨克斯坦坚戈、越南盾、柬埔寨瑞尔、蒙古图格里克、尼泊尔卢比、马来西亚林吉特、巴基斯坦卢比、文莱元。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目前已推出20余种货币的兑换服务。
2、 服务能力领先
我行境内各分支机构均可办理个人结汇业务。
办理渠道
柜台、网上银行、自助终端、手机银行、电话银行5大渠道全面支持。
柜台: 我行境内各分支机构均可办理。
网上银行: 登陆后点击“结售汇”功能,选择兑换账户,在外币账户余额后点击“结汇”链接,按照相关提示填写结汇信息。
自助终端: 点击“结售汇业务”,插卡验密后点击“外币兑换人民币”,选择兑换账户,在外币账户余额后点击“结汇”链接,按照相关提示填写结汇信息。
手机银行: 登陆后点击“结售汇”,进入“我的结售汇”业务选择兑换账户,在外币账户余额后点击“结汇”链接,按照相关提示填写结汇信息。
电话银行: 拨打95566客服电话,选择“个人业务”后进行身份验密,选择“自助服务”—“其他个人业务”-“小额结售汇”-“结汇”,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结汇信息。客户还可拨打4006695566中银贵宾专线,由人工座席辅助您完成结汇操作。
办理流程
1、柜员审核身份证件等相关资料;
2、柜员查询及登记外汇额度;
3、客户确认牌价,支付外币;
4、客户在凭证签字,确认交易。
法规提示
个人结汇需遵循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相关规定摘要提示如下:
1、资金属性
个人经常项目项下结汇的资金属性主要包括:货物贸易、运输、旅游、金融和保险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咨询服务、其他服务、职工报酬和赡家款、投资收益、其他经常转移等。
个人资本项目项下结汇需履行相关登记、审批或核准等手续后办理。
2、交易主体、金额要求
境内个人、境外个人 |
实行年度总额管理(目前为每年每人等值5万美元),个人年度总额内结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占用额度的个人结汇业务 |
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外,客户还可提供交易真实性证明材料,办理不占用额度的个人结汇业务 |
3、超额结汇所需的真实凭证
境内个人
来源 | 至少提供下述真实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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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报酬 | 雇佣合同及收入证明 |
赡养 | 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经公证的赡养关系证明;境外给付人相关收入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个人收入纳税凭证等 |
境外捐赠 | 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并提供经公证的捐赠协议或合同 |
遗产继承 | 遗产继承法律文书或公证书等相关证明 |
保险外汇收入 | 保险合同及保险经营机构的付款证明 |
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收入 | 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 |
法律、会计、咨询和公共关系服务收入 | 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 |
境外投资收益 | 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明文件、利润分配决议或红利支付书或其它收入证明 |
境外个人
用途 |
至少提供下述真实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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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类支出 |
房屋管理部门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发票或支付通知 |
生活消费类支出 |
合同或发票 |
就医、学习等支出 |
境内医院(学校)收费证明 |
温馨提示
1、个人可委托直系亲属代为办理年度总额内的结汇,需提供双方身份证件、授权书、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其他情况代办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件、授权书、规定的证明材料。
2、年度总额不得跨公历年度使用,对于上一年度未使用或未用完的额度不得转入下一年度使用。
3、个别小币种兑换、在线预约等产品与服务仅在部分分行办理,具体请以各地中国银行营业网点提供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