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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蓄国债(凭证式)

产品名称

储蓄国债(凭证式)

产品介绍

储蓄国债(凭证式)是指国家不印制实物券面,而采用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储蓄国债(凭证式)收款凭证”的方式,由财政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通过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面向个人投资者销售的储蓄国债。中国银行是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之一。

产品特点

1、信用等级高,安全性好。储蓄国债(凭证式)是财政部代表中央人民政府发行的国家公债,以国家信用为保证。

2、储蓄国债(凭证式)以100元为起点并按100元的整数倍发售;作为记名国债,记名方式采用实名制,具体办法参照《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5号);可以挂失,但不得更名,不可流通转让。

3、收益稳定,利息免税。凭证式国债采用固定期限、固定利率方式发行。

4、个人投资者可通过提前兑取或抵押贷款方式将储蓄国债(凭证式)提前变现。

5、储蓄国债(凭证式)可以开具存款证明。

办理流程

1、储蓄国债(凭证式)的购买

个人投资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我行营业网点柜台购买。若为他人代办,代办人需携带个人投资人本人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购买。储蓄国债(凭证式)需在发行期内购买(发行期内每日8:30-16:30,各地区具体时间可能有差异,详情请咨询当地营业网点或客服),每期储蓄国债(凭证式)具体发行期以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文件规定为准。

2、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储蓄国债(凭证式)收款凭证》的补换发

个人投资者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购买储蓄国债(凭证式)的原营业网点柜台办理凭证的补换发。

3、关于储蓄国债(凭证式)相关业务的收费

储蓄国债(凭证式)业务涉及的收费标准按《中国银行服务收费业务价目表》有关规定执行。

产品特色服务:储蓄国债(凭证式)到期委托兑付约定转存业务

1、业务介绍及优势

储蓄国债(凭证式)到期委托兑付约定转存业务是指储蓄国债(凭证式)投资者与我行通过事先签订到期委托兑付约定转存服务协议的方式,由储蓄国债(凭证式)投资者委托我行代其办理指定储蓄国债(凭证式)的到期兑付手续,并将其相应的本息款转存为该投资者名下的定期、活期或通知存款;自转存之日起,投资者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储蓄国债(凭证式)收款凭证”等资料到我行营业网点柜台办理国债本息款和相应国债本息款约定转存相应存款后所产生利息的支取。

储蓄国债(凭证式)投资者本着自愿原则办理该业务。开办此业务后,能免去储蓄国债(凭证式)投资者购买国债后不能及时到银行兑付而损失利息的后顾之忧,使投资者不再时刻记挂储蓄国债(凭证式)何时到期,更好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提供的凭证及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储蓄国债(凭证式)收款凭证”,定期一本通账户或借记卡,以及投资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办理渠道

我行辖内各营业网点。

4、温馨提示

  • 我行免费办理此项业务。
  • 本业务不可代办,办理时需与我行签订《储蓄国债(凭证式)到期委托兑付约定转存服务协议书》。


如有未尽事宜,详询中国银行营业网点或客服电话9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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