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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日本代理开户见证服务

产品名称

赴日本代理开户见证服务

产品说明

中国银行东京分行联合中国银行境内分支机构(不含在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分支机构)推出的代理开户见证服务,帮助您在离境前完成在日本的开户手续,使您的旅途更加安全、放心,海外生活更加便利、省心。

适用对象

1.该项业务主要适用于赴日留学生客户(如赴日工作类客户,由东京分行综合评估是否可以开户);

2.申请人需年满18周岁(未满18周岁需要提供监护人同意书,由东京分行综合评估是否可以开户);

3.申请人持有有效护照、签证剩余有效期应在6个月(含)以上,申请时尚未获得日本在留卡。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境内受理机构进行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递交相关申请文件;

2.境内受理机构将见证及审核您的有效身份证件、护照、有效签证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原件;

3.境内受理机构将材料交予中国银行东京分行进一步审核,约5个工作日后,中国银行东京分行将通知境内分行最终开户结果,如审核通过客户将会收到账号及相关汇款说明资料;

4.您可咨询中国银行客服热线95566或日本客服热线0120-8-95566。

温馨提示

1. 根据日本金融厅要求,对于申请代理开户见证服务的客户,东京分行需进行严格的本人确认手续,在未进行该项手续之前,您通过国际汇款汇入账户的资金将无法通过网银等渠道转出。为符合中日两国监管要求,请您在成功通过代理开户见证服务开立东京分行个人账户后的半年内,前往您申请时选择的中国银行在日网点柜台完成本人确认和存折领取手续。如在开户后半年内未到柜台办理存折领取手续或未发生任何交易的客户,东京分行保留销户的权利。

2.若申请人在开户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入境日本,可通过境内受理机构进行销户申请。如已有汇款汇入,也可以向办理见证业务的境内中行机构申请办理汇款退汇事宜。东京分行将会在扣除相应的手续费后,按照客户在开户申请表中预填的退款账户信息办理汇款退回手续,由此而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客户本人承担。

经办机构

中国银行东京分行

〒107-0052 东京都港区赤坂3-4-1中国银行大楼

TEL:03-3505-8818 FAX:03-3505-8381

中国银行大阪分行

〒550-0014 大阪市西区北堀江1-1-35中国银行大楼

TEL:06-6539-3666 FAX:06-6538-1177

中国银行横滨分行

〒231-0021 横滨市中区日本本町3-30-7 横滨平和大楼1层

TEL:045-663-2288 FAX:045-663-8688

中国银行名古屋分行

〒460-0002 名古屋市中区丸之内3-23-20 HF樱通大楼1层

TEL:052-957-2388 FAX:052-957-2366

中国银行东京大手町分行

〒100-0004 东京都千代田区丸之内1-6-5丸之内北口大楼2层

TEL:03-6630-3688-0288 FAX:03-6630-3160

附件1:个人账户开户及综合服务申请表

附件2:印鉴卡

附件3:W-9表:美国纳税人个人身份识别及声明书

附件4:W-8表:受益人非美国个人身份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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